就在今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发布了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最高法于近期公布了《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根据相关批复内容,在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的情况下,商品房消费者主张价款返还,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从官方发布的消息来看确实有点官方,我来给大家简单解释一下,简单点来说,就是:最高法支持烂尾楼业主维权退款。原则上来说就是:以后我们不用担心买到烂尾楼了。

并且在新修订的批复中,有这么一条规定让很多老百姓拍手叫好:在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的情况下,商品房消费者主张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很多人听到这则消息的时候真是打心底开心,也希望这项规定能尽快和落到实处。其实,老百姓也一直想不通烂尾楼开发商的行为。老百姓作为消费者,我给你钱,你给我房,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是自古以来的道理,怎么在现在这个社会这个道理就行不通了。

现在却成了我给你钱,你非但不给我房,反而还理直气壮。

这么简单的道理,这么简单的事,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反倒需要最高审判机关来发文支持,实在是讽刺。但话说回来,不管怎么说,也总算有人支持老百姓了。

现如今新修订这条政策的批复对我们广大的老百姓,尤其是已经买到烂尾楼的业主来说确实是一个重大的福音。因为在以往,很多消费者买到烂尾楼都是到处维权,心中五味杂陈,而且还面临着钱房两空的可能。

倘若最后消费者打赢了官司,开发商也不一定会有钱赔你,而且还要先紧施工方的工程款,银行的抵押权还有其他杂七杂八的那些债权,最后才能轮到消费者。

可这项规定的修复可就真不一样了,它极大的保护了我们购房人最大的切身利益。相当于给所有消费者和买到烂尾楼的业主吃了一颗定心丸,也一定程度上的鼓励了大家对期房市场的信心。

这个困扰30多年的问题,也在今天终于解决了。但也要提醒广大业主和消费者一点,这项新修订的规定对象仅限住房类产品,不包括商业办公用房。还有就是即使是贷款买房,实际上也是全款支付的,也享受全款支付的待遇。

这一变动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真的是一个具有分水岭式的信号。我们也愿世间再无烂尾,从此人间再无这样的辛酸故事。

总而言之,话说回来,这一消息真的是烂尾楼业主的一个福音。也希望相关购房者能够根据最新的法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早日拿到自己的一个理想住房。

更衷心希望,之前所有的烂尾楼都能得到妥善解决。

2023年房产市场宏观政策不断立好,各项刺激楼市新政策相继出台。在这大背景下你是选择继续买入,还是选择继续抛售?评论区留言大家一起讨论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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