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落实市委、市政府基本医保全民参保部署要求,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调整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执行时间。

一、待遇等待期

一是在2023年2月21日至6月30日(含本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纳费用的,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待遇。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是在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6月30日(含本日)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续费的),且在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连续缴费满三年(含三年)以上的,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三是在2023年7月1日以后参保缴纳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的,设置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二、缴费标准

6月30日前2023年度鸡西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380元/年/人。7月1日以后参保缴纳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不享受财政补助, 缴费标准不低于990元。

三、缴费流程

(二)微信“服务”缴费。操作流程:微信选“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核对无误后完成缴费。

(三)龙江税务APP。通过腾讯应用宝安装龙江税务APP,主页 →社保费用申报 →登陆(首次请先注册) →社保费业务办理 →城乡居民缴费 → 选择缴费属期 →立即缴费→确认缴费→确定支付 →完成支付(2023年1月16号启动)。

(四)支付宝缴费。支付宝首页 → 市民中心→社保缴费 →城乡居民缴费 (替他人代缴)→ 选择“城乡居民缴费”,选择年份“2023”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核实缴费人姓名金额无误后,确认缴费,付费后完成。

(五)银行网点。可前往邮政储蓄银行、建设银行、农行、农商行、工行、中行等6家银行194个网点柜台进行缴纳。

(六)市、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自助一体机缴费。

权 责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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