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落实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
(一)即到即检:汽车站、国省道卡口等入德关口的入(返)德人员,发热门诊患者,非新冠肺炎入住院患者及陪护(住院期间2天1检)。
(二)1天1检: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集中医学观察场所、集中监管仓、进口冷链相关工作人员,密接、次密接、境外入德、中高风险地区入(返)德人员。
(三)2天1检:公安干警,教职员工,村(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汽车站一线工作人员,快递、外卖等物流配送从业人员,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客运车从业人员,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办事窗口、酒店、商超、餐饮业、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
(四)1周1检:防范区普通居民群众。
全县设立26个免费核酸采样点为广大居民群众提供服务。
二、继续做好防范区防控工作
(一)做好社区小区管控。社区小区、城中村保持围合管理,做好进出人员信息登记,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卡要求,进出须凭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现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人员(行程码带星者)和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要及时报告所在社区。对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做好重点场所防控。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KTV、密室逃脱、影院、足疗、桑拿、按摩等密闭场所继续暂停开放;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按50%限流有序开放(不早于所在地义务教育同学段学生返校时间);图书馆、博物馆、开放式体育场所等按50%限流有序开放;各类餐饮机构堂食按75%限流有序开放。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扫码、限流、一米线等防控措施。进出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凭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类宾馆、民宿、出租房等住宿场所,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
(三)做好聚集性活动管控。继续严控大型活动、论坛、培训等群体性活动,其他活动、会议等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三、加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有效方式。在没有接种禁忌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居民群众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要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后满半年的要尽快接种加强针,做到应接尽接。
四、加强入(返)德人员管理
外地入(返)德人员需关注“福建数字乡村”微信公众号,点击“疫情防控-返乡登记”,提前做好信息登记。入(返)德后,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主动配合落实我县防控措施。因迟报、瞒报、谎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继续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居民群众要自觉落实防疫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通风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4月16日至21日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