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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武健 通讯员王剑、路遥)近日,市法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强产权平等保护,推动破产审判专业化、信息化、高效化,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方面入手,发挥人民法院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发展目标提供司法保障。

根据《意见》,全市法院系统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建设工程、房地产、矿产资源以及水、电、气、热力等要素配置和市场准入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纠纷案件,促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依法审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纠纷案件,保障建设用地规范高效利用。贯彻实施服务保障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司法政策,依法保护进城务工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妥善审理住房、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等重点民生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构建和谐法治消费环境。

为推动破产审判专业化、信息化、高效化,市法院将完善破产审判人员单独考核机制,规范破产审判工作,统一破产审判尺度,进一步推进破产审判职能的有效发挥,更好运用法治化手段积极稳妥地处置“僵尸企业”,促进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困境企业救治,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保持社会稳定。

在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全市法院系统将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原始创新司法保护力度,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完善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加快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

此外,市法院将继续深化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异步庭审试点应用,使当事人可以在不同时间、不同空间、不同地点,整合碎片化时间参与诉讼活动,降低社会成本、减轻群众诉累。

“市法院还将深度挖掘海量审判数据所蕴含的信息价值,通过研究分析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案件的审判数据,为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提供司法助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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