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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据微信公众号“玉溪市公积金”消息,5月4日起,云南省玉溪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缴存人可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同时,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从单缴存职工30万元、双缴存职工50万元调整为单缴存职工40万元、双缴存职工60万元。

同时,下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建首套自住住房的,不再区分套型和建筑面积,首付款比例下调为不低于20%;为改善居住条件,购建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下调为不低于30%。

在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轮候制度方面,政策调整前,缴存人还清上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半年后,才能再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后,缴存人还清上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