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记者从“西藏发布”微信公众号获悉,西藏自治区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政策主要内容包括优化土地供应、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实施财政补贴、加大税收支持、加大金融信贷支持、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以及推动房地产转型升级等共22条政策措施。
主要包括支持刚性和改善性需求,该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区内购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适当提高。推行“公积金+商业”组合贷,并提出4种担保方式供贷款人选择,有效解决担保难问题。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外正常缴存职工可在该区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并享受该区住房公积金贷款同等优惠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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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的,按照购房建筑面积或购房总价的一定比例,对购房人给予财政补贴,为农牧民和民营企业职工等新市民、青年人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其他购房群体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实行差异化补贴政策,各地市确定的购房补贴标准可比其他购房群体适当提高。
房企方面,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换购住房留存退税政策。未来半年内房地产企业存量贷款,金融机构可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支持尚未还清贷款解除抵押的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
同时,推动房地产转型升级方面,以建设“好房子”“好小区”为导向,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市场改善性住房需求为导向,促进住房消费提档升级。鼓励房地产开发由普通商品住房的单一供应结构,逐步向文旅地产、康养地产和度假地产等延伸,符合规划要求的房地产项目可申请项目用途转型。
政策执行期限为3年。各地市按照“因城施策”和“一城一策”原则,细化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并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