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北京市银保监局、天津市银保监局、河北省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提高京津冀地区新市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通知指明,所指新市民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北京市、天津市或河北省城镇居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


通知共十三条,明确了京津冀新市民金融服务的监管支持政策、工作保障机制和适用范围。聚焦新市民金融服务高频场景和新市民群体急难愁盼问题,通知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针对新市民“跨区域”问题,通知鼓励京津冀地区大中型银行应针对新市民跨区域流动特点,加强本系统京津冀三地内的分支机构联动,积极探索以新市民输入地的分支机构为贷款主办行、输出地的分支机构为贷款协办行的协同贷款,开展贷前调查、审查审批、贷款发放和贷后管理等环节业务合作,提高申贷获得率和贷款审批效率。京津冀三地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加强业务协作,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探索开展跨区域跨机构的授信合作。


通知还明确,京津冀地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可将考核激励适当向个人消费业务倾斜,聚焦新市民消费金融需求,适度发展消费信贷和保险产品服务,提升住房、汽车等大宗消费和养老、教育、医疗、文化、体育、餐饮、住宿、旅游、装修等服务消费的综合金融服务水平。


除了鼓励个人消费信贷,通知还助力异地医保结算。支持京津冀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服务渠道,完善支付功能和结算方式,助力医保部门深入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满足医保、医疗、医药等支付场景需求,提升新市民异地就医的便捷度和自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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