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傲云/发自北京



【资料图】

又一起社交平台“炫富事件”引发舆论关注。


据海报新闻报道,有网友披露,自2017年起,深圳一张姓女子就在社交平台上高调分享自己的奢华生活:“自驾游油费8000多、过路费6000多、餐饮2万1左右”、买房“刚交了钥匙,近100平方米”、“买包28500,灯光下还带着点闪”、“没啥吃的,吃了一天的黑松露鲍鱼饭和烤海参”等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开豪车、住豪宅、买奢侈品的深圳“炫富女”,转头却申请到了带学位的公租房,此事在网络上引发轩然大波。


一时间,关于“女子被质疑有房炫富还能申请到公租房”的词条冲上热搜。


针对此事,深圳市光明区和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回应称,上述信息不实,张某妍的配偶李某为某民营设计公司员工,张某妍为自由职业者,其家庭在深圳没有自有住房。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相关负责人表示,按深圳市现行政策,公租房保障对象分两类,第一类是低保家庭(含低保边缘家庭),申请条件是深圳户口、无房、在深缴纳社保,同时须审核家庭收入财产,审核通过后予以“应保尽保”;第二类是非低保类普通家庭,申请条件是深圳户口、无房、在深缴纳社保,须轮候申请。


张某妍家庭(其配偶李某为公租房主申请人)属于第二类家庭。张某妍家庭于2016年10月13日提出了公租房轮候申请,符合深圳市公租房轮候条件。2022年12月,张某妍家庭通过了凤凰英荟城公租房认租资格审核,符合认租条件。2023年4月12日,该家庭通过轮候选房方式承租了凤凰英荟城一套71.44平方米二房户型公租房。


网传张某妍家庭曾申请认购龙华区天和南苑安居型商品房。经核,2022年5月,张某妍家庭(其配偶李某是安居型商品房主申请人)提出认购龙华区天和南苑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符合认购条件,但其自行放弃选房资格,没有购买安居型商品房。


公租房属于保障房,建设公租房的目的在于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居住需求,让全体人民实现“住有所居”。一般来说,各地公租房的管理办法中,都要求对申请人的收入和资产进行核实,高于这一标准的则不能申请公租房。深圳公租房为什么不用审核收入和资产?


对此,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解释,一方面,深圳对低保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已经实现了应该保障的全部给予保障的目标;另一方面,新时期,由于房价在高位运行,住房困难群体扩大,深圳住房保障从兜底型转向发展型,从特惠型转向普惠型。“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审核资产和收入难度就比较大,也不太合理了,深圳更多的是从供给端加大供应,而不是在需求端死守标准。”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此事在网络上引发关注,除去张某妍有房炫富还能申请到公租房外,更是以此公然嘲笑花几百万元的隔壁小区的普通购房者的孩子无法上公租房配套的学校。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市凤凰英荟城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路和光侨路交会处东北侧,被称为最大装配式公共住房,根据该项目配租通告,该项目总房源9672套,其中6668套面向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配租,其余3004套将优先面向光明科学城科学家及光明区政府重点扶持的企事业单位配租,基准租金标准为19.62元/月/平方米。按照基准租金标准,张某妍承租的71.44平方米公租房月租金约1400元/月。且有着优质稀缺教育资源的加持。


4月10日,深圳光明区发布有关“长圳保障房配套学校(暂定名)”的学位分配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2023年秋季招生,该校学位在保障光明区长圳保障性住房(凤凰英荟城、安居鸣鹿苑)小区住户子女需求外,剩余学位面向全区招生。该校是由深圳四大高中之一的深圳中学集团办学,距离该校更近的深铁瑞城商品房项目并未划入该学校学区中。


征求意见稿一经发布,有关“租购同权”“义务教育法”“公权力滥用”“特权”等话题引起极大争议。


几天后,又出现该公租房业主在社交平台炫富一事,更是引发舆论关注。一位深铁瑞城的业主表示赞同租购同权,但反对公权力滥用。“事实上,这个所谓的创新最终带来的只是特定群体获得了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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