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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合景泰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1813.HK)发布内幕消息称,根据2024年1月票据的条款,2024年1月票据本金额的15%连同其应计及未付利息于强制赎回日期(即2023年5月14日)到期及应付。截至公告日期,合景泰富尚未就该部分本金及其利息作出赎回付款1.192亿美元。
根据2024年1月票据的条款,未能于强制赎回日期支付该部分本金将构成违约事件,因此,未能于强制赎回日期后30日宽限期届满时支付有关利息。
此外,公告显示,合景泰富未能按照附息银行及其他借贷的预定还款日期(即2023年4月28日)支付其本金人民币2.12亿元,触发若干长期附息银行及其他借贷的交叉违约。
合景泰富称,集团一直依赖内部现金资源及从境内汇出现金以履行境外付款义务。根据地方政府政策的规定,集团绝大部分现金均存入指定银行账户进行严格预售现金托管,以确保在建物业竣工。尽管本集团已作出最大努力,但可用于支付境外债务的资金仍持续受压。
截至公告日期,合景泰富尚未接获相关债权人就2024年1月票据发出的任何加速还款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