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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晚间,ST泰禾(000732.SZ)披露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泰禾集团在2023年7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6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泰禾集团的股票在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6月2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6月2日,ST泰禾收盘报0.43元/股,这已是公司股价连续第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股,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交易类强制退市规定。截至停盘前,其总市值仅剩10.7亿元。
此次,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2.5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交所决定ST泰禾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本所强制退市后,进入退市整理 期,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除外”。因此,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泰禾集团称,公司目前正与主办券商进行接洽,公司将尽快完成聘请主办券商事宜,并签订 《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