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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回应群众关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新建商品房的,支持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放宽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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