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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5部门印发《进一步促进银川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重点从加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优化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等8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参照执行。


其中明确,加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在银川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符合首付款比例、缴存余额倍数、公积金使用次数等核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前提下(贷款申请时执行标准的基础上),二孩家庭、三孩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分别额外上浮10万元和20万元。


优化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新建商品房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已结清,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调整至20%。


防范化解行业风险隐患。进一步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施行差别化监管额度,确保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加快处置化解问题楼盘,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杜绝新增逾期烂尾项目,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加强市场监测预警能力,注重化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防止行业风险向金融行业和社会领域外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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