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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山西省长治市发布《长治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为“《意见》”)。《意见》从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推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优化营商环境三方面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重大风险,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其中,《意见》提到,将探索拓展人才住房渠道。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对在该市创新创业的各类人才,通过实物配置、货币补贴方式给予住房支持。对该市新引进、到企业工作的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和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在该市首次购房的给予20万元、8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内每月给予2000元租房补贴。对新引进、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和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在该市首次购房的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内每月给予1500元租房补贴。新引进正高级、副高职称人才,在该市首次购房的给予10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新引进高级技师,在该市首次购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同时,《意见》明确,加大入企服务,切实为企业扶危解困。完善商品房项目台账,根据项目建设规模、企业信誉、资金运转、建设进度等条件分类别建立任务清单,实行领导包联制,跟踪项目进展。亿元以上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县、区领导包联,10亿元以上项目由市级相关部门领导包联,50亿元以上项目由市领导包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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