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发布《关于[公明田寮-玉律片区]、[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12-15等22个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为加快长凤路实施建设,拟对[公明田寮-玉律片区]、[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12-15等22个地块进行规划调整。
【资料图】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公明田寮-玉律片区]法定图则,长凤路(松白路-东长路段)规划道路红线宽40米,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次干路;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公明田寮-玉律片区]法定图则12-15、12-16、12-18、13-22、13-23、13-34、16-01、16-02、16-05、16-06、15-03、15-08、15-10及15-14地块。其中,12-15地块用地面积1614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林地,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规划”;
12-16地块用地面积3840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水域,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现状保留”;
12-18地块用地面积1480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林地,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规划”;
13-22地块用地面积10824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为“邮政所”,备注“现状保留”;
13-23地块用地面积1133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林地,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规划”;
13-34地块用地面积2967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林地,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规划”;
16-01地块用地面积430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林地,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规划”;
16-02地块用地面积697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水域,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现状保留”;
16-05地块用地面积12538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林地,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规划”;
16-06地块用地面积32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供燃气用地,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为“瓶装液化气供应站”,备注“现状保留”;
15-03地块用地面积2510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林地,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规划”;
15-08地块用地面积4231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为“小型垃圾转运站、再生资源回收站、公共厕所”,备注“规划”;
15-10地块用地面积1233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规划”;
15-14地块用地面积390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林地,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规划”。
根据已批准的[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长凤路(东长路-龙大高速段)规划道路红线宽30米,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次干路;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08-01、08-02、09-23、09-24、09-27、09-28、09-29及09-30地块。其中,08-01地块规划用地面积360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规划”;
08-02地块用地面积7282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现状保留(现状为已出让工业用地,在满足相关法规、政策的情况下,可根据产业发展情况扩建或重建,并须优先建设规划道路、公共绿地及公共设施)”;
09-23地块用地面积420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现状保留”;
09-24地块用地面积1003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水域,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现状保留”;
09-27地块用地面积11249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现状保留”;
09-28地块用地面积1151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现状保留”;
09-29地块用地面积166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水域,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现状保留”;
09-30地块用地面积1942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未作规定,备注“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道路调整
长凤路:结合片区用地供应条件优化长凤路规划线位,其中松白路-长祥路段线路整体向南偏移;长圳立交段采用高架形式向北绕行;科显路-十三号路段采用分离式隧道下穿凤凰立交;规划道路等级、标准红线宽度等均保持不变。
其它道路:侨凤路、侨圳路、元圳路结合规划长凤路线位延长道路长度,规划道路等级、红线宽度等均保持不变;新增一条东西向市政道路连通侨凤路和元圳路,命名为德辉路,红线宽度为16米;新增一条东西向建议性道路连通侨凤路和元圳路,红线宽度为16米;将现状长凤路(松白路-侨凤路段)落实为市政道路,命名为长业路,红线宽度为16米;结合现状道路调整科显路规划线位,规划道路等级、红线宽度等均保持不变。
(二)地块调整
结合调整后的道路红线,在保持公共利益用地不减少的前提下,对涉及用地进行相应调整。拟将[公明田寮-玉律片区]法定图则相关地块规划调整如下:
12-15地块拆分为12-15-1和12-15-2两个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6914平方米和11949平方米,用地性质均调整为农林和其它用地,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12-16地块拆分为12-16-1和12-16-2两个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30436平方米和13866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12-18地块拆分为12-18-1和12-18-2两个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11643平方米和13272平方米,用地性质均调整为农林和其它用地,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13-22地块拆分为13-22-1、13-22-2、13-22-3和13-22-4四个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23088平方米、25400平方米、28313平方米和20174平方米,用地性质均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原规划配套设施“邮政所”在13-22-2地块中保留,备注均为“规划”;
13-23地块拆分为13-23-1、13-23-2两个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44702平方米和21774平方米,用地性质均调整为农林和其它用地,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13-34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27685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农林和其它用地,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16-0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1445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农林和其它用地,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16-02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1360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16-05地块拆分为16-05-01、16-05-02两个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9187平方米和53920平方米,用地性质均调整为农林和其它用地,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16-06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354平方米,备注“规划”,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15-03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24847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为落实公园绿地占补,15-08地块拆分为15-08-01、15-08-02两个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37292平方米和5011平方米,用地性质分别调整为农林和其它用地和公园绿地,原规划配套设施“小型垃圾转运站、再生资源回收站、公共厕所”在15-08-01地块中保留,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15-10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9304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15-14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4597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农林和其它用地,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拟将[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相关地块规划调整如下:
08-0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2772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08-02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70744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09-23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3471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09-24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9549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09-27地块拆分为09-27-01、09-27-02两个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95408平方米和16503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09-28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10676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09-29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16250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09-30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20278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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