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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关于实施我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项目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惠政策的通知》。

对于绿色二级建筑或被认定为装配式建筑的项目,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但不能超过公积金最高限额。

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商品住房转为二手房交易时,仍按普通商品住房受理,贷款额度不再上浮。

通知于2023年1月5日执行,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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