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开年以来,龙岗片区一大波城市更新项目有新动作。其中,包括总建面超百万平的横岗街道四联社区茂盛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坂田岗头金园片区土整规划公布,23.6万平住宅+24班小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此外,还有多个更新单位计划《草案》公示。

1、住宅71万㎡+2所九年制学校+23万㎡商业,横岗茂盛更新规划发布

2月23日,龙岗发布了关于《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社区茂盛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公告。

项目位于龙岗区横岗街道红棉路与茂盛路交汇处,距离轨道3号线横岗站约700米。

项目更新单元用地面积294340.1平方米(含外部移交用地面积14433.9平方米),拆除范围用地面积267257.6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为139742.8平方米(含划入零星用地面积862.8平方米),规划容积率7.0,规划容积976300平方米,其中住宅71671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97850平方米,其中租赁型人才住房73390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24460平方米);

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合计225230平方米(含2处社区菜市场共计2000平方米、母婴室46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34360平方米(含1所18班幼儿园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占地面积5400平方米;2所9班幼儿园共计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共计占地面积5400平方米,每处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每处独立占地面积2700平方米;2处公交首末站共计9000平方米;1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2000平方米;2处文化活动室共计2400平方米;2处社区管理用房共计600平方米;1处社区警务室200平方米;2处便民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共计800平方米;1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1处邮政所400平方米;1处公共充电站1100平方米;2处片区汇聚机房共计500平方米;1处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3750平方米<含托育服务机构600平方米>;2处公共厕所共计240平方米;1处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1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650平方米)。另配建4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共计占地面积708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此项目于2021年8月16日,项目规划草案公示,整体由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教育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及文化遗产用地等,配建2所九年制学校及3所幼儿园。

项目申报主体为深圳市横岗四联股份有限公司。

2、坂田岗头金园片区土整规划公布,23.6万平住宅+24班小学

2月21日,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金园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规划研究公布。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法定图则委员会2023年第1次会议审批通过《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金园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规划研究》,现予以公布:

此次公布的信息中,DY01-01地块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19058.4平方米;

DY01-02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36845.9,规划容积率6.4,容积建面为约23.6万平;

DY01-03为教育设施用地,用地8746.8平方米,为24班小学。

3、南联邱屋街片区更新(草案)公示,似拆39057平

2月10日,关于《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邱屋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的公示。

南联社区邱屋街片区,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39057平方米,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12200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15623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

此更新的申报主体为深圳市龙岗南联股份合作公司。

4、龙岗街道格水、教师新村、国际商场片区城市更新(草案)公示

2月10日,龙岗发布了关于《龙岗区龙岗街道格水、教师新村、国际商场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的公示。

格水、教师新村、国际商场片区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71757平方米;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12062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38004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

申报主体为龙岗街道办事处、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股份合作公司。

5、龙东社区吓井二片区更新(草案)公示,似拆约11.7万平

2月6日,龙岗发布关于《龙岗区宝龙街道龙东社区吓井二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的公示。

龙东社区吓井二片区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116827平方米;拟更新方向为居住、普通工业等功能。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16300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40889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及发展备用地。

这个更新项目也是妥妥的一个大项目。

申报主体为深圳龙岗好莱丰股份合作公司。

6、大康社区大康河沿线片区(草案)公示

2月3日,《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社区大康河沿线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示,此更新项目拟拆除用地面积70239平方米。

拟更新方向为居住、普通工业等功能。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517平方米的雨水收集处理设施用地、20041平方米的公共绿地、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更新单元规划阶段结合规划方案及部门意见明确具体功能),总计落实不少于35290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大康股份有限公司。

【规划先锋】 所属房网/咚咚找房平台 资讯中心团队原创号,转载文章请注明来源,转公众号请与我们取得联系!

本文部分信息及图片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