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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大悦城(000031.SZ)发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沈阳市和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市和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和诚”,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悦城控股集团东北有限公司持有 60%股权)2021 年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东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沈阳和诚向建设银行申请人民币 11 亿元贷款,用于沈阳京西祥云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按 60%的股权比例为沈阳和诚在贷款合同项下的 6.6 亿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沈阳和诚另一股东的关联方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近日,沈阳和诚与建设银行签订《人民币贷款期限调整协议》,对原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余额 5.4 亿元展期至 2025 年 12 月。公司同意按 60%股权比例继续为期限调整后的贷款本息(本金不超过 3.24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沈阳和诚另一股东的关联方继续按 40%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沈阳和诚继续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3,514,578.4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28.18%(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73.98%)。
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2,552,881.4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65.75%(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53.74%);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961,697.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62.44%(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20.24%)。
大悦城称,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