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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据上清所,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据悉,本期发行金额上限为25亿元整,其中,品种一初始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品种二初始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两个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

本期发行期限品种一期限为2+N(2)年期;品种二期限为3+N(3)年期,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发行人本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不超过25亿元,其中不超过10亿元用于偿还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15亿元用于偿还23华侨城SCP001。发行人信用评级由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估,主体评级结果AAA,债项评级结果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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