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8月1日),备受关注的《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称4个规章)正式实施,4个规章均保障不同类型的住房困难居民住有所居。

4个规章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三类住房的保障对象、申请条件。

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深圳户籍居民供应,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将非深圳户籍常住居民纳入供应范围。同时,根据不同的住房类型和保障对象,执行差异化的租售价格标准。


【资料图】

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深圳户籍居民以及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供应;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等群体供应

共有产权住房将实行封闭流转,公租房收入财产限额标准实施动态调整,保租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及各类人才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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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深圳共有产房等四政策发布!深户社保满5年、单身35岁可申请

公租房:

1、申请设置收入财产限额

根据4个规章,公租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深圳户籍居民,以及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供应。

申请轮候公租房的,需满足的条件主要包括:户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收入财产符合限额标准、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3年等。

申请公租房的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由市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住房状况以及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划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并实施动态调整。

公租房配租建筑面积标准按照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确定,单身居民以不超过35平方米为主;2人家庭以不超过50平方米为主;3人以上(含3人)家庭以不超过60平方米为主。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优先面向5人以上(含5人)家庭配租,根据供需情况也可以面向4人家庭配租。

截图:I深圳

2、租金为市场参考租金的三成

符合公租房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租金为市场参考租金的30%。属于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租金为市场参考租金的3%。

关于新旧政策的衔接,据了解,《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施行之日前,已经取得轮候申请受理回执的家庭和单身居民,住房建设部门依照原轮候申请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轮候册。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施行之日前的在册轮候人申请认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承租人申请续租的,可以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也可以选择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截图:I深圳

保障性租赁住房:

面向新市民、青年人及各类人才配租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等群体供应。

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租房,需满足的条件主要包括: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等。住房建设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设定其他申请条件,具体申请条件在配租通告中载明。

共有产权住房:

深户社保满5年可申请,申请人份额占比不低于50%

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深圳户籍居民供应,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将非深圳户籍常住居民纳入供应范围。

申请条件:申购共有产权住房的,主要包括户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5年(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的,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等。市住房建设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籍以及申请人的年龄等申请条件,在配售通告中载明。

封闭流转方式:

共有产权采用封闭流转的方式,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不得转让所购共有产权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五年的,可以将所购共有产权住房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

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的具体办法,由市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申请面积:

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建筑面积标准按照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确定,具体为3人以下(含3人)家庭或者单身居民为65平方米左右,4人以上(含4人)家庭为85平方米左右建筑面积85平方米左右的房源,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面向3人家庭配售,具体在配售通告中载明。

共有产权的销售价格与份额确定:

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销售均价按照市场参考价格的50%确定购房人产权份额按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市场参考价格的比例确定,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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