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科学城发展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于2021年获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
松山湖科学城是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的主要承载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支点,规划范围包括松山湖高新区大部分区域,以及大朗镇、大岭山镇、黄江镇部分区域。
松山湖科学城将以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学城为总目标,努力建成重大原始创新策源地、中试验证和成果转化基地、粤港澳合作创新共同体、体制机制创新综合试验区。
【资料图】
图1:松山湖科学城建设效果图(部分)
规划显示,到2022年,全面完成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规划布局,开工一批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和标志性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项目,原始创新能力、新兴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对外开放合作深入推进,城市配套功能等方面显著提升;
到2025年,科技实力、营商环境大幅跃升,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科研能力快速提升,基本建成世界一流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中地以及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兴产业发源地、创新人才集聚地、知识产权示范地;
到2035年,建成一批全球领先、开放共享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培育一批世界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实现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的群体性突破,初步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原始创新高地。
空间布局:“北湖南山、一核四区”
北接松山湖,南靠巍峨山,是松山湖科学城所具备的独特区位及生态优势。
松山湖科学城将山水生态与科学功能有机融合,推进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双城联动,形成“北湖南山、一核四区”的空间布局。
图3:松山湖科学城打造“北湖南山、一核四区”空间布置
“北湖南山”是指彰显北湖、南山的生态区位特色,保育山湖生态绿核,修复山湖生态联系,建立“双核、多廊”的生态安全格局。依托北湖南山的稀缺景观资源,重点在依山环湖布局科技研发功能,营造一流的科研环境与氛围。外围邻近布局中试验证与成果转化功能。
“一核四区”是指依托中国散裂中子源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打造大装置集聚区为核心,布局大学院所、新材料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生命科学、深莞科技成果合作等“四区”,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生态链等多链融合协同发展。
图4:中国散裂中子源已经成为大湾区核心大科学装置之一
主要任务
五大实施策略助力构建松山湖科学城“四梁八柱”
在《总体规划》蓝图下,松山湖科学城坚持以“源头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培育”创新全链条为“四梁”,以重大科技设施、重大科研平台、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型龙头企业、高端创新人才、高品质城市配套、一流创新环境为“八柱”,部署六大实施策略。
图5:中子源路沿线,大装置、大平台串珠成链,科学城轮廓显现
一是构建基础科研体系,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材料、信息科学原始创新策源地。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为核心,统筹布局国际一流的前沿基础研究平台、大学和科研机构,加快打造科技创新生态体系,着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努力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
二是推动核心技术研发,打造湾区先进制造核心引擎。加强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布局中试验证和成果转化应用平台,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最后一公里”,完善产业创新生态,推动形成一批新兴产业集群,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圈。
三是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争创科研机制体制创新示范区。加强与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授权事项的对接联动,协调推动“光明科学城—松山湖科学城”融合发展,对接国际先进通行规则,更深层次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科研人才、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成果等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四是加强区域开放合作,构筑国际协同创新枢纽。加强与已有的省重点平台的错位联动发展,推动园镇一体化发展;强化与光明科学城、南沙科学城、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联动协同发展,建设粤港澳科技创新共同体;深化基础研究领域粤港澳合作和国际交流,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五是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建设宜研宜业宜居科学新城。加强国际水准的城市环境与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与国际国内科创要素高效互联,率先推进科技应用场景建设,科技引领建设运转高效的智慧城市、生态优先打造山水特色的公园城市、以人为本营造人文宜居的科学家园。
东莞松山湖科学城核心创新区设计国际竞赛
今年4月份,松山湖科学城核心创新区城市斥资800万进行设计国际咨询。
此次设计的范围为松山湖科学城核心创新区范围,东至珠三角环线高速,西至科学大道,南至巍峨山,北至桃源公园,规划面积约9.2平方公里。
在总体城市设计阶段,建议从更大范围研究科学城核心创新区与周边区域的规划统筹联动关系,即建议拓展研究范围,东至新城路、西至珠三角环线高速、北至大学路、南至大科学装置及周边生态绿地,面积约46.5平方公里。
重点地区详细城市设计(含两处详细节点设计):为核心创新区象山片区,东至德利路,西至科学大道,南至莞佛高速,北至湖岸路,面积约3.4平方公里。其中A、B作为详细深化节点,其具体范围设计机构可结合方案适当调整,每个节点面积不小于50公顷。
设计范围示意图
信息来源:广东省发改委
【东莞楼市大事】 所属房网/咚咚找房平台 资讯中心团队原创号,转载文章请注明来源,转公众号请与我们取得联系!
本文部分信息及图片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