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9月25日,光明地产(SH600708)发布2023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公告显示,光明地产经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中期票据。光明地产于2023年7月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MTN765号),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
光明地产本次发行2023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于2023年9月20日实施了发行(债券名称: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3光明房产MTN004)。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
据悉,本期债券计划发行总额5亿元,实际发行总额5亿元,期限为1+1+1年,发行利率为3.2%,簿记管理人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