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天目新闻

眼下,浙江各地陆续开展春茶开采,如何做好采摘期间疫情防控?

日前,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春茶采摘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春茶采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春茶生产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

《通知》要求,对省外来浙采茶人员实行“入浙+岗前”全流程闭环管理,倡导省外人员来浙采茶前48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抵浙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落地检”。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应掌握采茶人员的健康状况及14天内旅居史情况,在抵浙后“点对点”专车接送,经核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进行“健康码”“行程卡”联动核查无异后方可上岗。

加强生产劳动期间人员管理。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建立来浙采茶人员登记报备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对省外来浙采茶人员生产生活区落实封闭管理。生产区采取按人员地域分区块采摘、鲜叶错时称量收集等方式,避免交叉作业。生活区餐厅、宿舍、卫生间等场所,要加强通风和消毒管理,实行错时就餐。属地村(社区)和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应每天核查采茶人员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立即上报并做好人员防护隔离工作。

严格青叶交易市场管理。合理采取封闭性措施加强监管,完善落实人员管理、物流管控、应急处置等防控方案,按重点场所管理要求实施限流,防止市场内人员大量集聚。入市交易应自觉遵守“测温、亮码、戴口罩”“1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

压实春茶生产防控责任。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乡镇和村属地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采茶人员经纪人直接管理责任。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茶叶生产经营主体疫情防控工作业务指导检查,合力保障春茶生产有序安全。

《通知》指出,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帮助企业做好核酸检测、防疫物资配备、劳工包车、防疫管理等服务,并予以政策倾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协同解决企业难题,确保春茶生产正常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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