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昆明日报

本报讯 记者吴洁报道 日前,记者从云南省财政厅获悉,根据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持基层组织建设12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12条”),省财政将在保障基层党建工作、完善基层干部待遇保障、提升基层干部素质等方面不断加大支持力度。

“12条”明确,将基层党建工作所需必要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财政投入、党费补充、社会支持等多渠道党建经费投入机制。优先保障基层党建重点领域项目经费,重点支持党内集中教育、党内评选表彰、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智慧党建”建设及运行维护、公务员队伍建设、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等党建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支持基层党建工作的能力。

要加大对边境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支持力度。从2021年7月起,按照抵边村(社区)“两委”成员平均每人每月1000元、抵边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和小组长平均每月500元的标准,安排边境疫情防控工作补贴,抵边村(社区)党组织每年工作经费增加2万元,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保障。

另外,为强化抓党建促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工作,从2022年起,对评为“云南省强边固防示范村”的抵边村(社区),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个村(社区)3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村(社区)运转保障经费、边境事务管理、改善边境地区民生等。

在完善基层干部待遇保障方面,“12条”提到,要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增长机制。

推行“大岗位制”后,村干部岗位补贴(含财政资金或集体资金保障的基本报酬、绩效补贴、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参保补助等)原则上“正职”不低于4500元/月、“副职”不低于3500元/月、“委员”不低于2500元/月;村民小组干部误工补贴一般不低于500元/月,党支部书记和小组长“一肩挑”的不低于700元/月。

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从2022年至本届村“两委”任期结束,村干部报酬省级补助每人每月增加300元,村民小组干部误工补贴省级补助每人每月增加50元。推动社区和机关乡镇工作人员待遇落实,确保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到位。省级按每社区5人、每人每月800元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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