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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梅
为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综合评估研判,决定自10月29日7时30分起恢复县域内生产生活秩序。
各乡镇要压实网格责任,从严管控跨县区乡间小道,加强外来人员管理;行业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指导落实好防控措施;生产经营主体要认真落实错峰限流、查验“两码一证”等常态化防控要求;各交通隘口要把牢“外防输入”关口,严格落实信息推送、落地即检等措施;县人民医院为“黄码医院”,专门为健康码显示异常的风险人群提供核酸采样、医疗救治等服务。
广大群众要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积极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坚决做到非必要不来源、非必要不离源,确需来返源提前24小时通过青海省疫情防控报备系统报备,并经审核同意方可来源。倡导丧事简办、喜事缓办、宴会不办,做到不组织、不参与聚集活动。有序就近购置生产生活物品,出入村、小区自觉接受扫码查验,主动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遵守省、市、县相关防疫规定,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违反防控要求的行为及时向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温馨提示:在生产生活、出行就医、紧急状况等方面出现困难,请拨打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85号)发布的热线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