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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国家税务总局当阳市税务局采取三个“一百”措施,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提升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最近,这一做法得到当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据了解,三个“一百”即电子文书温馨提醒100%、政策红利应享尽享100%、不予处罚税户宣教承诺100%。作为湖北省税务系统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建设、推行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的6个创建试点单位之一,当阳市税务局根据税务总局两批次发布的“首违不罚”14项事项清单,组建智能化工作专班,结合基层实际,梳理确定7类适用的具体情形,录入信息系统后自动判定适用条件;创设“签订电子送达协议-登记税收违法行为-发起限期改正-出具不予处罚决定书-实施宣教承诺-查询统计”智能化办理流程,在信息系统设计弹窗提醒、设置不予处罚规范性文书;通过电子税务局推送《纳税人不可不知的“首违不罚”小贴士》等温馨提醒,发布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签订流程,引导“首违不罚”纳税人主动签订电子送达确认书,实现清单事项智能化办理。
对于符合“首违不罚”情形的纳税人,当阳市税务局在出具不予处罚决定书的同时,通过线上文书说理、线下口头说理方式,全面讲清事理,督导纳税人签订“首违不罚”宣教承诺书,有效降低了涉税违法行为的发生率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截至目前,已适用“首违不罚”的纳税人,均未再次发生同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