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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人民检察院

跨区域联保呵护湿地

盐都检察院联合多部门,跨区域联动保护湿地。

本报讯 (王译晗)大纵湖湿地是里下河地区最大的湿地淡水湖泊,是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区和恢复重建区。2019年5月,盐都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大纵湖湿地内养殖户存在违规使用水产养殖药品等行为。随后,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到大纵湖湖区污染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盐都检察院立即向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做好湖区养殖户规范养殖查改工作,逐步推进大纵湖湿地修复工作,恢复和改善大纵湖的生态环境,并探索建立湖区生态环境保护长效工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政府收悉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措施,对本区境内大纵湖湿地围网养殖进行了拆除退圩。

与此同时,盐都检察院多次与兴化检察院沟通对接,共同探索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同年10月,该院与兴化检察院正式签署《关于建立大纵湖湿地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意见共13条,明确两地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为抓手,通过建立区域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巡查、协同调查、定期联席讨论等司法协作机制,形成跨区域保护大纵湖绿色生态发展的检察合力。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的建立为两地开展大纵湖湿地跨区域多部门合作保护打开了一扇窗。

2020年8月,经盐都区委政法委协调,由盐都检察院发起,盐都、兴化两地16家行政、司法机关共同参与的大纵湖湿地多部门跨区域联动保护机制正式会签建立。该项联动保护机制明确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联合巡查、执法司法协同、恢复性执法司法等多项具体工作办法,同时明确相关行政、司法机关按照各自职能完善相关工作责任体系,形成大纵湖湿地多部门跨区域保护合力。

该项工作先后被新华社、《检察日报》、光明网等中央媒体宣传报道,获评盐城市“十佳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全省法治惠民实事优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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