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月13日电 据文旅部网站消息,日前,文旅部对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32个市(地、州、盟,含直辖市下辖区县,以下简称地市)2022年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工作情况组织进行了综合评价,研究提出拟激励地市名单(以行政区划为序),现予以公示。

2022年度文旅产业工作拟激励地市名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江苏省苏州市

浙江省杭州市

福建省福州市

江西省赣州市

河南省洛阳市

广东省广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四川省南充市

云南省丽江市

陕西省西安市。

公示期自2023年1月12日至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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