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月13日电 据文旅部网站消息,日前,文旅部对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32个市(地、州、盟,含直辖市下辖区县,以下简称地市)2022年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工作情况组织进行了综合评价,研究提出拟激励地市名单(以行政区划为序),现予以公示。
2022年度文旅产业工作拟激励地市名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江苏省苏州市
浙江省杭州市
福建省福州市
江西省赣州市
河南省洛阳市
广东省广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四川省南充市
云南省丽江市
陕西省西安市。
公示期自2023年1月12日至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