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质量新闻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消除药械安全风险,规范药械流通秩序,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哨点预警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甘肃省天水市市场监管局强化措施,深入开展了药械安全隐患排查及疫情防控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采用线上监测与线下检查相结合,引导零售药店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积极发挥零售药店“哨点”作用,要求零售药店严格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零售药店对进店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的顾客进行实名登记,对甘肃省购买“四类”药实名登记系统未上报预警企业加大检查频次,随机抽取登记顾客信息进行电话回访,督促零售药店严格落实“四类”药品购买实名登记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二是强化防疫药械质量监管。加大对医用口罩、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核酸提取仪、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一次性使用采样器(试子)类产品、隔离衣等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围绕购进渠道、产品资质证明等方面,对全市相关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检查,要求企业强化责任意识,明确法律风险,加强质量管控,切实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三是强化新冠病毒疫苗安全监管。以新冠病毒疫苗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冷链运输是否规范、进货渠道是否合法等方面为重点,加强对疫苗的储存、运输及预防接种质量环节的监管。督促各级疾控中心及疫苗接种单位依职责履行质量管理责任,规范疫苗储存、运输管理,确保疫苗全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959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584家次、医疗机构53家、疫苗接种点75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82家,责令整改13家,停业整顿3家,立案查处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