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长城网

封签位置示例。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刘延丽)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餐饮外卖全面推广使用“食安封签”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餐饮外卖全面推广使用“食安封签”。

“食安封签”,是指为保障外卖配送环节的食品安全,防止外送餐食外包装在运送过程中被人为拆启或意外破坏而采取的一次性封口包装件。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底,外卖“食安封签”使用率达到60%以上,2023年底达到80%以上,2024年底达到100%。

根据要求,“食安封签”应具备拆启后无法恢复原状、无法重复使用的功能。使用订书钉、透明胶等简易封口的不视为“食安封签”。

餐饮企业至少在外卖餐食的最大包装使用一个“食安封签”,确保送餐过程中餐食不受污染。“食安封签”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等可能造成食品污染的材料;材质应当具备一定的防水性,防止封签因配送箱(包)内的水汽作用出现非人为损坏或失去封口作用。“食安封签”可以使用个性化标识及宣传用语,标识和宣传用语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在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食安封签”推广使用,把“食安封签”使用纳入法治轨道,有效加强网络餐饮监管,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主导,平台主体推进,餐饮企业积极参与,配送员、消费者监督的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餐饮企业要主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积极使用“食安封签”,出餐交予配送员前规范加贴“食安封签”,确保“一餐一签”。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未使用“食安封签”的餐饮企业,及时组织约谈,并建议平台给予处理,确保“食安封签”使用的覆盖面和质量。同时,及时发布“食安封签”消费提示,提示外卖配送员“无封签可拒送”、消费者“无封签可拒收”,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从源头倒逼餐饮企业提高使用“食安封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消费者接收外卖餐食时,如当场发现“食安封签”不完整或者已被破坏,有权不予签收或确认,并可以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留证,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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