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贵港日报

本报记者 欧宇钰 通讯员 梁微

2021年4月,贵港两级法院少年法庭揭牌成立,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集中管辖、专业审判。一年来,贵港法院少年法庭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为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纽扣”,共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3012件,其中刑事案件165件、民事案件2844件、司法救助案件3件,审结2978件,结案率98.87%。

解开温情感化“方程式”

少年小荣的父母多年来一直在外地务工,很少与小荣联系。在一个寒假期间,小荣懵懵懂懂受雇帮助经营网络赌博。后来,他虽知道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却没能及时“刹车”,直至案发被捕。

“这个孩子在成长中缺乏正确的引导,不知道触犯法律的行为会对未来人生有多大的影响,我们在审判之外需要给予他更多的关怀。”主办法官感慨地说。

考虑到小荣因其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主观恶性不大,属从犯,认罪认罚;其父母也表示愿意今后对其加强监督教育,经合议庭多次讨论,法院决定从轻处罚,依法对小荣判处缓刑。

贵港法院在少年审判司法实践中实行分案诉讼,涉未成年人案件优先立案,将刑事审判中的心理矫治、圆桌调解、跟踪回访、法庭教育等举措引入涉未成年人家事审判。同时,将家事审判中的公益性、修复性理念引入涉未成年人刑事审判,通过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引入心理疏导、强化未成年人信息保护、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等,编织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司法保护网”。

一年来,贵港法院少年法庭已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信息特殊保护、心理疏导25例,促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达成调解21例。

点亮未来人生“指引灯”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背后,大多隐藏着复杂的原因。

小朱的父母是聋哑人,从小由爷爷抚养长大,性格叛逆。小朱结识了几个“好哥们”,为了所谓的“江湖义气”,开始实施共同盗窃,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休庭后,法庭给了小朱这样一份寄语——“小朱,你年纪还小,人生才刚开始。希望你能珍爱自己,重新出发,成为遵纪守法、自强不息、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在家庭、法庭的双重关心和鼓励下,小朱重拾生活信心,对未来的规划逐渐清晰,并努力学习一门技术提升自己。

贵港法院少年法庭强化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的社会责任,构建完善的未成年人社会救助网络,实现司法帮扶与社会帮扶高效互动。同时,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如发现相关部门对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对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因家庭教育缺失而导致未成年人正当利益受侵害的案件,则根据案件情况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一年来,贵港法院少年法庭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5份。

架起司法关怀“连心桥”

司法救助工作是一座“连心桥”,一头连着困难家庭,一头系着司法关怀。

13岁的小李,母亲与其父亲离异后不知所终,爷爷奶奶年老多病,其父亲遇害身亡后,家庭也失去了经济来源。虽然罪犯已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无财产可执行”的境况导致小李未能得到任何赔偿款,让这个家庭陷入困境。

少年法庭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将5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小李手中。为解决后续生活困难,少年法庭主动联系了民政部门、乡镇政府,为其争取到按月领取救助款项。现在,少年法庭还聚合多方力量,跟进小李的学习与生活,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无缝衔接,绘就司法救助“同心圆”。

贵港法院少年法庭在拓宽司法救助渠道的同时,构建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从“因访救助”向“因案救助”转变,从“单一救助”向“多元综合救助”转变。

一年来,贵港法院少年法庭先后为29名未成年人实现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累计66.6万元,为困难未成年人减免缓诉讼费34件45人,缓交金额1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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