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6日消息(记者 蒙健 文/图)日前,海南省药监局按照国家药监局工作部署,结合海南本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护航行动”,在全省开展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俗称美瞳)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此外,海南省药监局就选购使用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向消费者发布提示。


(资料图)

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美瞳”专项整治行动

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 严查无证经营来源不明“美瞳”

据介绍,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是在隐形眼镜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用于装饰和改变角膜颜色的隐形眼镜。由于其具有“美容镜片”的特点,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美瞳”。

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今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任务之一,海南省各各市县迅速行动,在各自范围内开展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医疗美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在开展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检查企业是否经营使用未取得注册证的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光治疗美容类设备、整形用注射填充物等产品,是否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以眼镜商城、眼镜店、繁华街区、夜市、购物商场、学校周边饰品店铺、美容美甲店等为重点区域,组织实行拉网式排查、对重点经营企业实施高密度的巡查,全面排查风险点,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召开禁止无证销售美瞳行政约谈会,对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专项整治行动中多发易发问题的经营者集中进行了行政约谈,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器械不良事件、12315投诉举报平台信息监管,对发现问题的企业重点监管。

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美瞳”专项整治行动

海南省发布选购使用“美瞳”提示 切勿贪便宜购买非正规、未注册产品

“美瞳”因其直接覆盖于角膜表面,与眼组织紧密接触,直接关乎人眼安全,具有较高风险,在我国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在上市前需要通过安全性、有效性的评价,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方可生产、销售和使用,其生产企业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此类产品的企业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为消费者正确选购和使用“美瞳”及其护理产品,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选购“美瞳”时,应到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并确认所购产品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仔细查看产品包装是否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索取并妥善保存购买票据凭证。进口的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还应当附有中文说明书和标签。查询医疗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切勿贪图价格便宜从非正规商家或者网络商铺上购买未经注册的产品。

佩戴“美瞳”时,应认真按照产品说明书和专业人士的指导,对镜片进行佩戴、摘取、清洗和保存。消费者如佩戴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后出现眼部感染、炎症、视力下降等不良反应的,应立即停止佩戴,及时咨询医师或到正规医院就诊,并将不良反应上报药品监管部门。

海南省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如发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发现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等行为,可及时拨打12345热线举报。涉及违法违规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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