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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驻动员提要求。青原区坚持领导小组成员参加进驻巡察动员会工作机制,阐明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明确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巡察工作的政治责任和有关要求,提出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的权责边界、工作流程和纪律要求。
现场督导勤会商。青原区不断强化领导小组成员对现场巡察的指导督导。指导督导紧紧围绕政治巡察监督重点的“三个聚焦”、监督标准的“四个对照”、监督路径的“四个紧盯”等方面与巡察组深入会商研判,从政策把握是否精准、事实支撑是否充分、定性依据是否准确等方面为巡察组把脉定向。指导督导过程中严守巡察职责边界,不履行巡察监督职责,不干预被巡察单位和巡察组正常工作。
中期汇报抓提升。切实落实阶段性汇报工作制度,集中听取各组阶段性的巡察成果汇报,重点了解各组的整体进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困难等。重点对各组是否从政治监督的高度发现问题、提炼问题,是否存在巡察监督泛化、简单化等方面进行集中会审,并针对各组汇报的重点问题和不足进行现场“把脉”,并就巡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询问和点评,对下一步工作开出“良方”。
进驻结束即复盘。严格落实市委巡察办一轮一复盘工作机制。围绕如何有效发现问题、如何归纳总结问题、如何提炼分析问题进行总结交流;对有关巡察报告撰写的要求、格式做到形式上的统一,围绕体现紧扣职责、聚焦任务、定性准确、事例有代表性、建议有针对性撰写报告。通过巡后复盘,及时总结积累经验,切实形成在发现问题过程中及时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过程中促进巡察质量提升的良性循环。
青原区委换届以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察进驻动员会23场次,开展现场指导督导52人次,听取阶段性巡察汇报5场次,召开3次巡察总结复盘会,指出问题75个,提出意见建议28条,有力有效推动了巡察工作质量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