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吸引各类人才创新创业,11月19日,陕西省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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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西安市住房限购区域包括: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长安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不含上林街道)、高新区(不含托管的非限购区域)、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
临潼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上林街道,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高新区托管的非限购区域不再列入西安住房限购限售范围。
从市外迁入西安且在住房限购区域无住房的居民家庭,取消“落户满1年”的要求,落户西安后即可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二手住房。在住房限购区域无住房的非西安户籍居民家庭,持有西安《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西安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可购买1套二手住房。
此前,非西安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二手住房的条件为,须持有西安《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在西安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通知明确,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在西安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时无须提供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西安购房资格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内限购套数的基础上可新购1套住房。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的第3套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时,应列为“普通家庭”类别。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读指出,二孩及以上家庭包括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依法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离异或丧偶的一方,依法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西安户籍的二孩及以上居民家庭,住房限购套数由2套增加至3套。购买第3套住房时,须落户满3年。非西安户籍的二孩及以上居民家庭,住房限购套数由1套增加为2套。购买第2套住房时,需持有西安《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在西安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二孩及以上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参加新建商品住房购房登记时,第1套、第2套以“刚需家庭”类别登记,第3套以“普通家庭”类别登记。
西安市住建局11月2日公布的数据显示,10月份,该市存量房(二手房)网签备案面积45.89万平方米,环比下降26.36%,同比增长31.91%;其中,住宅网签备案面积42.27万平方米(4390套),环比下降27.73%,同比增长2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