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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始终将酒驾治理作为事故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探索酒驾查处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在日常勤务工作中,实行长效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模式,形成酒驾查处工作常态化运行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组织部署到位,建立常态化查处机制。分析当前面临交通安全形势,结合辖区实际,对酒驾、醉驾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各单位成立酒驾夜间查处小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按照“定人、定岗、定责”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增强行动的针对性,时效性,确保精准打击。
坚持规范执法到位,建立软硬件保障机制。完善执法保障体系。为基层一线执勤民警辅警配全配齐执法记录仪、酒精测试仪、反光背心、肩灯等警用装备,并要求民警辅警对涉嫌酒驾的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时,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正确使用执法记录仪做好执法证据的收集和保存,避免与驾驶员发生冲突,树立良好的公安交警形象。严肃执勤执法纪律。对查处的酒驾必须在第一时间录入公安交管处理平台,工作环环相扣,任务步步紧抓,监管处处到位,切实达到“严管理、重整治、强氛围”目的。
坚持舆论引导到位,建立社会化宣传机制。紧抓酒驾源头宣传。结合“七进”宣传活动,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企业、酒吧及餐馆,开展以“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主题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认识到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性。强化媒体宣传。邀请媒体记者随警参战,通过广播电视、“两微一抖”等媒介,及时曝光典型酒驾违法案例,有效震慑违法者的侥幸心理,提高广大群众“喝酒不开车”的行动自觉。发挥好“零酒驾”单位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辐射带动,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氛围,提升长春市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长春公安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