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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4月18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市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情况和2023年年检计划。
2022年,市民政局依法对市级社会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检查工作。2022年存续的市级社会组织共有335家,其中社会团体19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38家。已参检社会组织总数为303家,参检率为90.44%。其中,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有268家(社会团体15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11家),基本合格24家(社会团体1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0家),未办结11家(社会团体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家);另有未申报年检材料的社会组织32家(社会团体1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4家)。
今年4月3日,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的函》,正式启动全市性社会组织2022年度年检工作,并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多平台发动宣传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第一时间向50余家业务主管单位及366家市级社会组织印发年检通知。为引导社会组织做好年检工作,市民政局还组织开展了年检培训,同时在“宿州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年检流程、年检常见问题等,方便社会组织查阅,确保年检工作顺利进行。
市民政局还特别提醒,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除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外,还将在以下五个方面受到限制,因此应及时参加年度检查。一是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将被列入“异常名录”;因年检不合格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向社会予以公布。目前,市民政局已与“信用宿州”平台数据对接,实时推送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二是不予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和“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社会组织,不予进行等级评估。三是不予认定免税资格。年度检查不合格的社会组织,不予认定免税资格,已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社会组织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将被取消免税资格。四是不予认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五是无法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本报记者 付雪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