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以来我市共查处农村电动车交通违法124522起

戴头盔破坏发型!这也是理由?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仪征201县道张集路段,发现多人未戴安全头盔。 黄静 摄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有效化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近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农村道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骑行电动车不戴头盔、骑行电动车违法载人、电动三四轮车无牌上路、机动车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

现场执法 有人二次骑电动车不戴头盔

9月22日上午,在仪征201县道张集街道路段,仪征交警樟木桥中队组织警力现场查处电动自行车重点违法行为。

“这位女同志,你慢点慢点,先刹车吧……”“你自己的安全头盔去哪了?你骑着电动车让孩子站在踏板上很不安全。”一位女子驾驶电动自行车出门,非但自己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还让幼童站在前面踏板上,甚至自己脚上还穿着拖鞋。执勤交警当场对其释法教育并进行了处罚。

“按照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时,应当在后座使用儿童座椅。”交警叮嘱女子以后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再上路行驶。

在拦下的不戴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中,以上了年纪的老人居多。其中两位老大爷数月前就因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处罚过,而这次骑车仍将佩戴安全头盔这件事抛在了脑后。其中一位老大爷的解释是:“我出门理发的,考虑到戴着头盔会破坏发型,索性就把头盔放家里了。”

“如果骑乘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会使得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交警表示,安全头盔是骑行者的一道生命防线,和生命安全相比,其他理由都不重要。

交警在对一辆盐城籍三轮汽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车辆后方牌照有一半被翻折,导致无法正常识别车牌号。对此,司机自称是无意之举。“这样的行为涉嫌故意污损、遮挡号牌。”交警立即责令司机当场整改并教育提示。

数据公布 持续紧盯酒后驾驶、无牌无证等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的数据显示,自从7月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以来,截至9月22日,全市共查处农村地区机动车三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5528起,电动自行车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24522起。

其中,机动车三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是指:货车超载,货车违法载人,超员载客。电动自行车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酒驾醉驾、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仪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樟木桥中队中队长高兆安介绍,自从开展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以来,当地农村道路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有了明显减少,群众骑行电动车安全头盔佩戴率有所提升,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乱象也呈下降趋势。

“目前来看,一些电摩驾驶人存在酒驾醉驾的违法行为,且农村地区还有些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的情况,这些都是我们重点整治的对象。”高兆安表示,针对农村道路经常出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持续在主要路段重点治理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骑乘人员不戴头盔、酒后驾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常态化、高频次开展宣传教育警示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和交通陋习,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通讯员 祝隽 记者 黄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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