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3月18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文)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日前下发通知明确,将于近期升级长沙市内5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所有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含订金、首付款、按揭款、分期付款、公积金贷款等,须全额存入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除项目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外,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另外设立银行账户收取任何形式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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