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晚报讯(记者 陈垦 通讯员 杨大智 夏宇)为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近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域内18条省、市管河湖重新调整了市级河湖长及责任联系单位。

根据市河委会《关于调整市级河湖长及责任联系单位的通知》(岳市河委〔2022〕3号),调整后,市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长共同担任“市总河长”,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负责河湖长制监督检查。按照“一河一长一办”,全市明确市级河湖长15名,责任联系单位37家,每个河湖排第一的责任联席单位为牵头单位和该河长湖长办公室单位,协助河湖长工作,组织召开河湖长会议,服务河湖长巡河巡湖及资料台账整理,负责督促本流域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协调推进重点工作任务完成等。

根据上级《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市级河长湖长巡河每年不少于3次(每半年不少于1次)要求,2021年,全市15名市级河湖长巡河45次,召开责任河湖专题会议22次,发现交办问题68个,整改率100%;针对东洞庭湖总磷浓度上升问题、中心城区水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东风湖水环境整治、入河排污口排查专项行动等,签发市级河长令6个,建立了问题清单,持续督查督办;上级交办的重大问题、一般问题、卫星遥感监测疑似问题313个,全部实现动态清零;开展“河湖健康问诊”集中行动,发现问题56个并制作“河湖暗访警示片”在全市总河长会上播放,签发第一总河长令进行督办整改。

近年来,我市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为总揽,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河湖面貌持续改善、河湖生态持续好转、群众幸福指数持续提升,长江岳阳段5个断面水质优良率100%,总体水质保持II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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