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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在线3月3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希台 实习生 赵琪琳)汛期即将来临,为最大程度减少垃圾入河(水库、渠道),切实改善河湖面貌,日前,湘潭市发布今年第1号总河长令,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1日,全面开展“清河净滩”行动。3月2日,市河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民间河长都加入了“河小青”志愿团队,在雨湖区湘江岸边清洁岸坡垃圾10余袋。

2022年,湘潭市经历了特大干旱,全市大小河流、水库、渠道等水域水位低,水面岸坡垃圾较多。1号令决定,自即日起对全市范围内的河流、水库、湖泊、渠道、小微水体等所有水体及岸线全面开展“清河净滩”行动,重点清理汛期洪水冲刷上岸和长期留置在水面岸坡的垃圾,确保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

1号令指出,各级河长责任联系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开展河道“清河净滩”行动,坚持水岸同治,及时清理水体及岸线垃圾,重点清除塑料垃圾,对问题突出、工作难度大的区域要组织开展集中清理;要督导建立常态化保洁机制,结合巡河对河道保洁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建立健全河流、水库及小微水体和河道保洁工作责任体系,建立河道保洁日常作业管理档案。

1号令要求,各级河长、各级河委会成员单位要积极组织引导民间河长、志愿者、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清河净滩”行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四水六进”宣传活动。特别要加大对水域沿线居民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保护河湖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不向河道乱扔垃圾、乱排(倒)污水、乱丢废弃物,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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