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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5月24日讯(记者 赵瞳铱 通讯员 廖艳霞)5月24日,记者从湘潭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和湘潭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文,将在两年内分两批对辖区内20张床位以上各类一级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设施开展现场问题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一级医疗机构污水收集处理工作,有效防止医疗污水的水环境污染。
排查整治分开展现场排查、扎实整改销号、定期监管核查三方面。按照要求,2023年底前完成50%的一级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治工作;2024年底前完成其余一级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污水排放、日常运维等情况,形成污水处理设施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
市、县两级卫生健康、生态环境部门将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积极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问题清单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定期对一级医疗机构污水处理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
下一步,湘潭市将进一步规范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健全医疗机构污水管理工作制度,完善医疗机构环保手续,要求一级医疗机构要切实履行医疗污水处置主体责任,规范做好污水收集处理、消毒等工作,确保达标排放;卫生健康、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将按照职责范围,加强对各类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的监督检查。依托相关监管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医疗机构污水收集、处理、排放全程监管。发现医疗机构消毒监测不到位、设施运行不正常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并责令整改。
(一审:蒋宇 二审:邓望军 三审: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