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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甘肃网8月16日讯(本网记者刘姗通讯员于家瑞)近日,灵台县看守所与武警灵台中队军警联动,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8月9日上午8时许,武警灵台中队执勤官兵在值班室通过视频监控发现,一只猫头鹰出现在看守所后院围墙某一角落的监控画面中,且停留时间较长,疑似受伤,执勤官兵随即将情况告知看守所值班民警。
接警后,看守所值班民警和驻所医务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猫头鹰出现的地方,发现该猫头鹰精神状态欠佳,经医务人员初步检查,未发现其身体有明显外伤,随后医务人员对猫头鹰进行了初步救治,并及时联系了灵台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将其安全带回单位,经过进一步检查发现被救助的这只成年野生猫头鹰无明显外伤,具有生存能力,可以放生,随后民警将其放生大自然。
猫头鹰别名叫“鸮”,属于鸮形目夜行性猛禽,共有180多种,因其面貌似猫,人们一般称它们为“猫头鹰”,分布在我国的猫头鹰大约有26种,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与人类和谐共生的重要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生态安全。近年来,随着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也不断增强,使得一些因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及时得到救助,并重回大自然怀抱。
公安机关号召: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行动中来,如若发现有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或联系野生动物救护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