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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记者宋芳科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榆中县民政局全面排查全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状况,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以民政担当服务好疫情防控大局。

榆中县聚焦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家庭等,采取电话、微信、视频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因疫情防控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状况,切实摸清对象底数。加强数据比对分析,及时发现预警信息,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切实做到主动发现、主动施救,确保不落一户一人。

榆中县民政局下拨53万元临时救助备用金,及时补足各乡镇备用金,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按照急难型救助“先行救助,后置审批”原则,由急难发生地乡镇直接实施临时救助,救助所需资金全部由乡镇备用金中支出,确保及时足额将物资或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同时,公开社会救助热线,安排专人接听解答,及时高效受理和解决群众诉求。

与此同时,将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暂时陷入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确诊病例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以及其他因疫致困群众;因家庭成员被隔离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返岗复留、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等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积极采取“资金+物资”的救助模式,困难程度较轻的家庭或个人,给予不超过800元的“小金额救助”,困难程度较重的家庭或个人,原则上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救助。对基本生活陷入极度困难家庭或个人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

据了解,截至目前,榆中县为全县受疫情影响的1225户4059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89.3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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