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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过积极努力争取,国家已于2022年年底提前下达甘肃省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20.01亿元,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预算保持稳定增长,继续增加500万元,达到6亿元,合计26.01亿元。

据悉,2022年国家下达甘肃省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26.32亿元,较2021年增长62%。其中,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5.17亿元,同比增长96%。主要是北方城市冬季清洁取暖资金,其余资金用于支持全省32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和黑烟车辆监控系统建设。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9.39亿元,同比增长31%。其中9.09亿元用于42个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及调查评估项目,3000万元为财政部下达的督查激励资金。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10亿元,同比增长59%,主要用于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和调查评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以及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及监测项目。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0.65亿元,同比增长10%,统筹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

2022年,省委、省政府持续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保障生态环保投入,专项资金继续保持增长。在2021年原有部门预算基础上,增加500万元,达到5.95亿元。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财政厅分批次完成省级专项资金下达。其中,2.23亿元转移支付市州,主要支持污染防治攻坚和总量减排基础奖补、农村环境整治、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奖补、革命老区涉藏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环境保护,以及应急能力建设;省本级支出3.72亿元,主要保障省级事权重点专项工作。

据了解,为保障今年工作顺利开展,经过积极努力争取,国家已于2022年年底提前下达甘肃省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20.01亿元(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2.86亿元,水污染防治资金6.57亿元,土壤污染防治资金0.41亿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0.16亿元),与2022年提前下达情况相比,提高了40%,占全国资金的4.64%,排名在全国第8位。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预算保持稳定增长,继续增加500万元,达到6亿元。合计26.0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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