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由省体育产业协会与省游泳协会共同起草制定的《大众基础蛙泳教学服务规范》正式发布,并将于7月1日在全省游泳教学培训行业推广实施,这标志着河北省游泳教学服务有了规范化的行业执行标准,游泳培训从此有了“课标”。
在体育总局发布的《“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文件中,在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教融合、体育文化等领域都明确提到游泳。当前随着游泳项目不断普及,游泳场馆大量修建和投入,游泳培训者参与热情倍增,其中蛙泳作为基础游泳项目,在游泳运动推广普及中运用最为广泛。特别是7月进入暑期,游泳培训教学迎来一年中的旺季。
但在游泳培训火爆的同时,各地游泳馆、游泳教学班等培训机构也出现场地设施简陋、教学质量良莠不齐等问题,并且教学目标没有统一标准,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各游泳培训机构之间教学课程的匹配性与教学完成度差异较大。
针对这些普遍情况,省体育产业协会与省游泳协会经过组织相关专家调研走访后,组织专家、游泳教学经验丰富的教练员与省内优秀体育培训机构负责人,以专业教学大纲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参照,共同编写了《大众基础蛙泳教学服务规范》。
该规范涵盖了蛙泳教学课程、量化达标标准、教练员职业素养等内容,是规范化的社会游泳教学操作手册,适用于游泳池、游泳馆、游泳夏令营等不同游泳教学场景。河北省体育产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教学服务规范的出台,使我省游泳运动的普及与推广向标准化、科学化迈进关键一步,从教学和管理两个环节,为大众学习游泳提供了安全保障,将推动游泳运动在全省更好地开展,进而达到促进体育消费和绿色经济发展。( 刘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