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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起,山东高速公路收费站发票“纸改电”

人工收费车道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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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山东省高速公路人工收费车道使用通行费电子发票的通告。

通告明确,按照全国高速公路人工收费车道“纸改电”工作部署,自2023年2月20日起,山东省高速公路收费站人工收费车道(含自助缴费车道)将陆续启用通行费电子发票。

对已启用电子发票的收费站,人工收费车道(含自助缴费车道)将不再提供纸质发票,司乘人员可通过“山东省高速公路人工收费电子发票小程序”“票根小程序”或“畅和通APP”开具电子发票。服务热线:票根:95022;山东高 速 集 团 :0531-96659;青岛交发集团:0532-96586。(据山东高速出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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