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经营范围增加怎么办理营业执照
1.确定企业所在区的工商所。
工商事务一般是按行政区域划分,市局以下分区行政中心,行政中心下按街道归属设立工商所。
2.准备增加经营范围需要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去确定好的工商所办理。
二、公司的经营范围
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领域,也是公司具有什么样的生产项目、经营种类、服务事项。公司所以需要确定经营范围,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投资者需要知道公司资金的投向,也就是资金投入的项目和承担风险的界限;
2.公司在经营中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大体界定;
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可以认识自己权限所及的领域;
4.建立和维护一定的管理秩序、经营秩序,防止无序状态。
公司需要有一定的经营范围,这个经营范围不是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或指定的,而是由公司自行确定的,这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要求的。公司是法人,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在什么领域中从事经营活动有权自主决定,并在公司章程中对此作出规定。
当然,公司自主决定经营范围必须具有合法性,法律不允许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限制的经营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由公司章程规定后,需要依法进行登记,公司就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