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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近期我市投入1698万元用于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以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种粮增支影响。
目前,该项补贴已下达至各旗县区,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和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财政部门要求各旗县区实行补贴公开公示制度,通过“一卡(折)通”及时、直接发放至实际种粮农民手中,确保补贴资金真正发挥效用。
(记者:郭健;编辑:吴存德;校对:王振伟;审核:王雪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