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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出台

筑牢京津冀生态安全邢台屏障

本报讯(记者王露橦 通讯员白永浩)日前,《邢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出台,明确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生态为民、生态利民、生态惠民原则,构建“一环双区九走廊”生态格局,筑牢京津冀生态安全邢台屏障。

据悉,“一环”,即:中心城区公园绿环。“双区”,即:太行山生态涵养区和大陆泽生态涵养区。“九走廊”,即:依托洨河——北沙河、午河、泜河、李阳河——马河、白马河、牛尾河、七里河、澧河、老漳河重要河流及其沿线生态用地,打造的清洁健康、自然稳定、安全开放的河流生态走廊。我市在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方面,重点对细颗粒物精细化管控、污染物总量控制、土壤地下水污染管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大运河邢台段等重要河湖湿地治理修复等工作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围绕市城区PM年均浓度、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等16项指标,集中攻克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规划》提出,到2025年,我市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在此基础上,推进重点行业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实施电力、钢铁、建材等行业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降碳减污,打造多维度、全覆盖的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推动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3%以上,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稳定退出全国后十位,PM年均浓度控制至4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7.8%。

《规划》提出,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以傍河型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为重点,防范受污染河段侧渗和垂直补给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到2025年,地表水劣V类水体和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地下水质量V类水达到省要求。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市和乡村水环境协同治理,把水环境治理由城镇向农村地区延伸,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推进大运河邢台段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到2025年,完成岸线修复,实现主干河道正常来水年份全线有水,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规划》还细化了国土绿化和物种多样性保护措施,明确实施系统保护,着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服务功能稳步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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