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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建伟 通讯员王子硕)近日,南和区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考核验收,荣获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称号。这是南和区继荣获国家园林县城荣誉称号后取得的又一项佳绩。

生态园林城市是园林城市的升级版,是园林城市的更高级阶段。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的评估每年进行一次,采取城市自愿申报、专家评议的方式产生。申报城市必须是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

考核验收组对我市和南和区公园建设管理、道路绿化建设、新建单位、园林式单位创建、绿道绿廊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一致认为:邢台市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园林城创建作为提升县城品质建设的重要抓手。南和区在园林绿化建设、市政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城区建设品质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三绿”指标均达到了省级生态园林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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