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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邢台

今年第1号邢台市总林长令签发

本报讯(记者王露橦通讯员和钰)日前,市委书记、市总林长杨猛,市长、市总林长宋华英共同签发2023年第1号邢台市总林长令《关于做好2023年国土绿化工作的令》,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层层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的主体责任,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大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确保高质量完成2023年营造林任务,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邢台,筑牢京津冀生态安全邢台屏障。

总林长令指出,2023年全市共安排营造林任务50.35万亩,其中安排人工造林9.1万亩,人工更新0.36万亩,退化林修复5.89万亩,封山育林10万亩,营林25万亩。各级林长要科学编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乡村、地块、山头,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高质量完成辖区内国土绿化任务。国土绿化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2023年度林长制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因地制宜,规范用地。山区要把荒山荒地、未利用地、荒废地作为重点,集中力量实施绿化攻坚,有效解决太行山绿化断带问题。平原地区要充分利用乡村周边的废弃地、边角地等开展造林绿化,因地制宜开展房前屋后等四旁植树,不断拓展绿化空间。要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科学营造农田防护林,依法合规开展河渠两侧、道路周边绿化,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创新机制,多方筹资。要统筹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各县(市、区)要创新资金投入方式,财政列支专项资金以“以奖代补”“先造后补”等形式,吸引和撬动各类资本投资国土绿化事业。要把增绿与农民增收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等。

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因地制宜制定优惠政策,为国土绿化提供资金保障。

科学造林,注重实效。要坚持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并举,自然修复与人工修复并重,科学、节俭、高质量开展造林绿化。提高良种使用水平,优先选择乡土树种、常绿树种、彩叶树种、经济树种和吸收二氧化碳能力强的树种,大力营造混交林。要科学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对退化林、低效林以及成熟期林木等,实施死树清理、补植补造、清棵定株和更新改造等,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稳定性和碳汇能力。要加强技术服务和培训,推广“郝氏造林法”等造林技术,提高造林成效。

总林长令要求,各县(市、区)要抢抓春季造林有利时机,精心组织,广泛发动,不折不扣地完成市下达任务。各级林长要深入所包县、乡、村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市林长办要牵头成立督导组,在春季造林关键时期,对各县(市、区)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任务进展慢、建设标准低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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